菁英、群英獎助學金
一、申請期間:112年5月18日至112年7月26日止
二、撕榜及網路選填志願:112年8月01日(申請人需到校)
三、申請資格:凡當年度四技二專統測成績符合本系獎助標準,有意於日間部四技專聯合登記分發時,以私校第一志願選填本系者,皆可提出申請。
五、08/01菁英撕榜後,於08/01~08/04網路選填志願期間,以私校第一志願選填本院各系者〈提出聯登網填志願表佐證〉,經錄取本校並完成註冊後,申請加權總分符合菁英標準者,發給菁英最低獎項5萬元獎助學金;申請加權總分符合群英標準者,發給群英3萬元獎助學金。
獎助學金 | 商管群 | 資電類 | 發放方式 | ||
【菁英】學雜費獎助20萬 | 350分(含)以上 | 250分(含)以上 | 區分8學期,每學期獎助2.5萬元 | ||
【菁英】學雜費獎助10萬 | 300分(含)~350分(不含) | 200分(含)~250分(不含) | 前4學期,各獎助1萬元; 後4學期,各獎助1.5萬元 | ||
【菁英】學雜費獎助5萬 | 250分(含)~300分(不含) | - | 前4學期,每學期獎助1.25萬元 | ||
【群英】學雜費獎助3萬 | 250分(不含)以下 | 200分(不含)以下 | 前4學期,每學期獎助7,500元 |